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教师办[2010] 9号《关于开展2010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新继教办[2010] 1号关于征订2010年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说明》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中小学教师参加“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 报考及征订《测试说明》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范围
我市所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年龄男55周岁、女50周岁及其以下的在职教师和准备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学工作的人员(即男195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免考;女1961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免考)。
二、测试语种、学段与学科
(一)、测试语种为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蒙语、柯尔克孜语五种语言文字。
(二)、测试学段:
学前教育阶段、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学段。测试只分学段,不分年级。
(三)、测试科目
1、学前教育
2、小学
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 、汉语(指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的汉语专任教师,下同)、英语、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信息技术。
3、初中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指英语专任教师,下同)、汉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信息技术。
4、高中
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汉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
三、测试内容与形式
(一)测试内容
以测试教师的专业综合水平为目的,测试内容以现行《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为依据。重点考察教师所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知识和教学技能;考察教师对新课改理念、新课标或教学大纲、新教法的理解以及教学中的转化与应用能力。
(二)测试形式、分值及其它
1、小学和初中的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采用同一个试卷、部分试题不同。
2、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测试科目,分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笔试80分,技能测试20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根据《测试说明》的要求确定,以上科目,笔试和技能测试均合格,视为该科目测试成绩合格。其余各科目只有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3、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种,其它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测试方法及要求见《测试说明》。
四、测试时间
1、小学教师(与初中学科同一试卷的除外)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时间为8月21日上午10:30—12:30时(均为北京时间)。
2、学前教育阶段、初中、与初中学科同一试卷的小学段学
科教师、高中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时间为8月21日下午14:00—16:00时(均为北京时间)。
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报名事项
1、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2] 1316号)精神,在测试报名时,由自治区考核部门向参考人员收取每人考核费40元,交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2、各区教育局负责所辖幼儿园、学校的报名工作,直属学校负责本校教师的报名,明圆、王家沟学校报考在准东教育中心陈新明老师处。
3、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单位的报名费收齐后连同汇总录入的“报名信息数据包”和报名表(学校盖章),于5月27日前交市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联系人:杨 皑 联系电话: 0990—6892838
4、由市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汇总全市各区、直属学校的“报名信息数据包”,统计报考人数于6月5日前报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
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报名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
0990—6223571宋萍萍、何萍 0990—6892838 杨 皑
有关本次水平测试考务安排另行下发。
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报名工作,是一项需要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去按时完成的工作,一切均须按规定程序,内容认真填写,不得自行处理。各区、校务必把报名工作做细做好做到准确无误,并按期上报,不得拖延。
六、测试工作相关规定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规定,每两年对全区中小学教师进行一次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为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的管理,严格对待测试结果,确保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开展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对我市中小学教师参加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做出以下相关规定:
1、我市中小学教师必须按通知要求全员参加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及早通知学校教师,切实做好测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对于无故不参加测试的缺考人员,将自当年起直至参加下一次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并成绩合格为止,在这期间不得晋升职称和职务,也不得评优或评先,并调离教师岗位,从事学校其他工作,工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参加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不得晋升职称和职务,并将其调离教师岗位,从事学校其他工作,工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4、对于因病或因公出差无法正常参加测试的教师,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出具病假或出差证明,到各区教育局或学校请假,经批准请假的,由各区教育局或学校将请假人员花名册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对于因病或因公出差没有参加统一测试的教师,市教育局将在当年合适的时间安排补考。如补考后成绩不及格的,不得晋升职称和职务,并将其调离教师岗位,从事学校其他工作,工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5、学校中层干部也必须参加专业水平测试,可按照本人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报名。
七、《测试说明》的征订
为了做好2010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使参加测试的教师有目的、有准备地进行复习测试,新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组织专家编制了2010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说明》,主要介绍测试的指导思想、考试范围、考试的能力要求、试题题型和试卷结构(包括难易程度)、样卷等,并编写了测试各学段、学科的测试样卷。
《测试说明》为维、汉、哈三种语言,涵盖了2010年测试的所有学科,定价为6元/本。望各区、直属单位抓紧时间组织征订,征订中一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并按学段学科做好统计收费工作。各区汇总所属学校的订数、各直属单位汇总本单位的订数于2010年5月18日前交市教育局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联系人:杨 皑 联系电话:0990—6892838
附件:《测试说明》征订单(汉文、维文、哈文)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20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