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学、准东教育中心: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精神,以体育竞赛活动为抓手,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促进体育课程的改革发展,检验学校校本课程开展及课余训练的效果,不断提高我市中学生羽毛球运动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月10日—1月13日在克拉玛依市第六中学举办2012年克拉玛依市第三届中学生羽毛球比赛。
为保证本次比赛的顺利进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好参赛队伍,做好赛前的组队和训练工作,按竞赛规程规定的日期报名、报到,不得无故弃权。训练和比赛期间要做好队员的管理和安全工作,力争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同时,承办单位要做好比赛场地、比赛器材及开、闭幕式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22日
附件1
2012年克拉玛依市第三届中学生羽毛球比赛
规 程
一、比赛日期:2012年1月10日——1月13日
二、比赛地点:克拉玛依市第六中学体育馆
三、主办单位;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四、承办单位:克拉玛依市第六中学
五、协办单位:克拉玛依市体育局
六、参赛单位:各区教育局、直属中学
七、比赛项目:
1、初中男、女团体,初中男、女单打,初中男、女双打
2、高中男、女团体,高中男、女单打,高中男、女双打
八、参加办法:
1、初中男女队限报6人,高中男女队限报6人,单打限报3人,双打限报一对(不可兼项),领队1人,教练员2—4人。
2、完全中学必报4个队,即高中男女队、初中男女队,初级中学必报2个队,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本校在读学生,各单位的领队必须是主管学校体育工作的校级领导。
3、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学生体育竞赛工作的要求,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路途和比赛期间),未办理者责任自负。
4、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学校的全部成绩并网上通报批评。教练员、教研组长不能参加当年先进集体和个人评优活动。
5、各学校需为每位队员办理运动员参赛证(比赛名称、单位、姓名)
九、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2007年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羽毛球规则》。
2、团体赛为三局二胜制,出场顺序为:单、双、单。
3、每局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第一阶段每局比赛采用15分制,第二阶段每局比赛采用2 1分制,每球得分制。
4、根据参赛队数采用循环制和淘汰制。
5、按比赛开始时间计,迟到1 0分钟按弃权处理.无故弃权取消全部比赛资格和成绩。
6、比赛积分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不得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胜场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按相互间得失分率决定名次,高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按同一循环组全部比赛得失分率决定名次,高者名次列前。
7、比赛用球:大会提供,型号待定。
8、比赛球拍:自备。
十、录取名次:
1、团体赛:初中男、女队;高中男、女队均录取前六名 (参赛队数少于8队则减二录取名次)。
2、单打:初中男、女;高中男、女均录取前六名 (参赛人数少于8人则减二录取名次)。
3、双打:初中男、女;高中男、女录取前六名 (参赛人数少于8人则减二录取名次)。
4、比赛设立优秀组织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奖若干名。
十一、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队将一份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含电子版(按技术高低填报)于2012年1月4日前交至克拉玛依市教研所刘祥荣老师(电子版通过教育网VCM平台传至教研所刘祥荣老师)。
2、报名时必须交所有参赛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单据复 印件。
十二、经费与食宿:根据市财政局克发[2007]152号文件执行。参赛队食宿费自理,凭单据报销。
十三、2012年1月6日上午10点在教研所召开领队、体育教研组长、教练员、裁判长会议。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杨军 13999519369、刘波13999516693 刘祥荣18009909667
传真号码:0990-6233127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2011年12月22日
附件2
2012年克拉玛依市第三届中学生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组别: 教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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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组别 |
性别 |
团体 |
单打 |
双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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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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