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学:
接中国化学会化会字(2011)第030号文件通知,2011年新疆赛区克拉玛依分赛区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工作安排如下,请独区教研室、各中学把竞赛的时间和具体要求于赛前通知到每位参赛学生。
具体要求:
1、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应本着公平、公正、严肃、严密的原则进行,
2、竞赛试卷由中国化学会统一监制,请严格按竞赛要求,做好赛前试卷的保密工作。不得复制。
3、2011年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新疆克拉玛依分赛区和全国同步进行。竞赛时间定为9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时(北京时间)。竞赛时间为3小时,不得减少、不得延长。
4、参加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的选手应为2011年7月已经报名参赛的在校普通高中学生,已高中毕业复读生不在其列。
5、各中学参赛学生的考场安排表见附件,请各中学将考场安排及考试要求于赛前通知参赛学生。
6、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进考场,开考后1小时内不得离开考场。竞赛结束时,将试卷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及时离开考场。
7、化学竞赛试卷内所有解答必须写在指定的方框内,不得用铅笔填写。草稿纸在试卷内。不得自行带入任何其他纸张。
8、学生姓名、考号和所属学校、指导教师必须按要求认真写在试卷指定位置,写在其他地方者按废卷论。允许使用非编程计算器以及直尺等文具。
9、2011年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新疆克拉玛依分赛区设克高级中学和独二中两个考点。请第五中学、第九中学与第十三中学各派一名教师带队,督促本校考生按时到高级中学参赛,并负责将本校学生安全带回学校。
10、化学竞赛结束后,所有学生的考卷按密封线装订成册,不得拆散,密封后于当天寄送新疆化学会(外地以邮戳为准),不按要求寄送的试卷将取消参评资格。独山子区教研室直接将考卷寄往新疆化学会。
11、竞赛获奖的学生及教师,获奖证书将实行收费。标准如下:由中国化学会颁发证书的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一等奖辅导教师证书,20元/张;由新疆化学会颁发竞赛二、三等奖辅导教师证书10元/张。证书费在公布获奖名单后,由获奖人缴纳。
新疆化学会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学学会
联 系 人: 向迎梅
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1号中科院新疆理化所内
邮政编码: 830011
联系电话: (0991) 3835675
电子邮箱: lhsxhb@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教研所张锟联系,联系电话:(0990)6863972 13369052922
克拉玛依市教育学会
2011年8月29日
附件:2011克拉玛依市全国化学竞赛考场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