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双办〔2010〕1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不断总结我区双语教学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展示我区双语教学工作开展以来的丰硕成果,促进下一阶段双语教学工作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征集有关双语教学工作方面的宣传稿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目的
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双语教学政策、措施的分析解读,宣传推进双语教学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及做法,扩大政策执行的监督面,为广大基层群众解疑释惑。
二、征稿内容
与双语教学政策、法规、工作思路、经验、改革、创新等相关的文章。如在双语教学管理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优秀经验总结等。
三、征稿要求
(一)文章要求围绕主题,凝练和集中反映核心观点,突出实践性、理论性、典型性、真实性,避免空洞与笼统,要求实事求是,不作过多自我评价和拔高,切忌写成工作总结。严禁抄袭,所有来稿文责自负。
(二)稿件要求文字精炼流畅,字数以3000—5000字为宜。
(三)各地、州、市教育局须提供一篇由主要领导署名的稿件。
四、征稿刊发
稿件经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的评审组进行审查,优秀稿件编辑后在《新疆日报》(汉、维、哈)三版同步刊发。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积极组织做好稿件遴选审核、推荐报送工作。
(二)征稿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30日。拟采用稿件将在12月底前通知提交单位(稿件一律不作退回处理)。
(三)征稿提交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件地址:lg_xj@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双语征稿—报送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字样,同时请自留底稿。
联 系 人:李刚
联系电话:0991—760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