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基[2010]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经研究决定,2010年内地新疆高中班(简称内高班)招生统一考试定于6月20日—6月22日举行(属全疆中考中的内高班升学考试),新疆区内初中班(简称内初班)摸底测试定于5月15日举行,内高班、内初班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10日。今年内高班各类别、各科目考试评卷工作仍继续实行网上阅卷。内初班继续实行自治区统一阅卷,为确保考试(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内高班、内初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内高班、内初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今年的组织报名和招生考试(测试)工作,不得延长或缩短报名时间,确保招生考试(测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考试(测试)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
二、报考内高班的考生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父母在报考当地有地方常住户口(2006年1月1日前迁入);报考内初班的考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考生父母在报考当地有地方常住户口(2007年1月1日前迁入)。近期,我厅将下发2010年内高班、内初班招生规定、招生计划等有关文件,具体要求参照文件精神执行。
三、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做好内高班、内初班招生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详细了解内高班、内初班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报名考试(测试)办法,进一步扩大内高班、内初班工作影响,充分调动各民族青少年学生,尤其是边远农牧区青少年学生报考内高班、内初班的积极性,引导更多的学生踊跃报考内高班、内初班。要重点做好对农牧民和农牧区学校的宣传,确保农牧民子女报名的数量和质量。
四、党和政府开办内高班、内初班,是加快我区各民族人才培养步伐的一项重大决策,对推动我区“双语”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切实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从大局出发,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适龄学生报考内高班、内初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妨碍考生报考,不得向学校分配名额,更不得剥夺学生的报考权利。如发现上述情况,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五、各地要严格按照附件1、2确定的工作日程安排,不得随意变更工作日程,确保全疆内高班、内初班报名考试(测试)、录取工作的整体推进。
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高班、内初班招生考试(测试)报名工作按本通知执行。报考内高班、内初班的兵团学生,由兵团负责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考内高班的兵团学生到户口所在地兵团所辖师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兵团各师教育行政部门将考生报名信息整理后交所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排考场并组织考试;报考内初班的兵团学生,以团场为单位,到师所在地的地、州、市就近县(市)报名,由县(市)统一编排考场并组织测试。
七、内初班毕业的学生参加内高班升学考试的报名、考试工作,由办班城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单独下达招生计划,体检、建档、录取工作与生源地其他报考内高班的学生一并进行。
八、各地在做好考试(测试)报名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做好考生电子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如考试语种、考生类别等);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县(市)所报信息并汇总,确保每一名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九、各地在组织学生报名工作的同时,按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时间上交自治区相关部门。
联系人:买买提·阿尔旦、舒小君
联系电话(传真):0991—5589099
附件:1、《2010年内高班考试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10年内初班测试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