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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玛依市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宣传提纲 
 

前言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党发[2004]2号)、《自治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新党发[2005]28号)、克拉玛依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克党发[2004]6号)、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克政办发[2006]14号)文件精神,我们编写了这本有关“双语”教学的宣传提纲,目的是提高全社会对推进“双语”教学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奠定全面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的社会基础,以便更好地推进我市的“双语”教学工作。

一、什么是“双语”教学?

答:“双语”教学有其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84年开始到2003年。根据自治区的有关决定克拉玛依先从民族小学三年级开设汉语课,后来发展到在小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开设汉语课。从1992年起,还在中学办了一些初中实验班,把学习成绩比较好的学生集中到一个班里,完全用汉语授课,办了许多届,而且从93年开始,每年将实验班和其他初三毕业生选送到南京教育学院和北京民族大学学习高中阶段课程,这种做法我们已经实行了十几年了。第二阶段是从2004年开始到现在。2004年3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出了《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这标志着“双语”教学工作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时的“双语”教学与第一阶段的“双语”教学有很大的不同。现在所说的“双语”教学就是指所有少数民族中小学除了母语文以外,其它学科均采用汉语授课的模式。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精神,克拉玛依市委、市人民政府在2004年9月,做出了《关于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新克党发[2004]6号文件)。2006年3月,又做出了《关于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克政办发[2006]14号文件)。目前,全市“双语”教学工作正在按照克拉玛依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不断向前发展。

二、为什么要大力推进“双语”教学?

答:第一、大力推进中小学“双语”教学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在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会议上,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主席指出:“在新疆这样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大力推进中小学“双语”教学是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的突破口,是少数民族群众获取更多知识信息、赢得更多发展机遇的‘通行证’。正因为如此,少数民族群众对‘双语’教学的需求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强烈,他们不仅希望自己学会、学好汉语,借助汉语吸收先进的科学知识和现代信息,缩小同其他民族在经济、文化方面的差距,而且更希望下一代‘民汉兼通’,成为能够面向全国、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新型人才。”事实也正是如此,目前少数民族群众对“双语”教学的认同程度逐步提高,对“双语”教学的需求日益旺盛,每年报考内高班的人数高达几万人。报考疆内初中班的人数也在迅速增长。以我市办的疆内初中班为例,2004年计划在和田地区招生150人,结果报考的人数达到了4000多人。2005年计划招生450人,报考的学生猛增到6000多人。可见,随着“双语”教学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家长自愿送子女到汉语授课的学校学习,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学生争相报考“内高班”和疆内初中班。学习汉语的热情空前高涨,要求十分迫切。这充分说明推进“双语”教学是民心所向,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大力推进中小学“双语”教学可以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和参与社会竞争的竞争力。2004年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主席在自治区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说:“推进‘双语’教学,根本目的就是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 2005年12月在自治区“双语”教学工作会议上,他还说:“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从政治与法律的角度讲,各民族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不同民族语言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是语言的使用范围及社会交际作用不同,决定了不同的语言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汉语是我国的通用语言,也是各民族人民交流的主要语言。我国科技文化经济等主要信息载体是汉语,在获取传播信息方面具有绝对优势。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升,汉语正逐步成为国际通用语言。在经济全球化、科技飞速发展、知识更新日新月异的今天,少数民族不学汉语就无法面向全国,不学外语就无法走向世界,这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就是说大力推进中小学“双语”教学,使少数民族成为“民汉兼通”的人才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可以使学生更好地融入现代社会生活。从近几年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来看也是这样。那些“民考汉”和“内高班”的毕业生,因为他们汉语水平高,“民汉兼通”,在社会上的竞争能力比起那些不懂汉语或汉语水平低的毕业生要强得多,用人单位招人时,也把他们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他们的就业相对来讲要容易得多。

第三、大力推进中小学“双语”教学能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培养“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新型人才。2004年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努尔·白克力在自治区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目前,我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民族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环节就是大力加强‘双语’教学。”长期以来,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滞后、教育质量不高。要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也正如努尔·白克力同志所说的那样,就是要大力加强中小学“双语”教学。大力加强“双语”教学,使少数民族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做到能借助汉语吸收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信息,缩小了同其他民族在经济、文化方面的差距,成为“民汉兼通”的新型人才。

第四、大力推进中小学“双语”教学可以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的速度。“民考民”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疆内大学,如果汉语水平(SHK)达到8级以上,就可以免去所规定的一年预科学习,缩短了上学年限,减轻了负担。如果是“民考汉”的考生,就可以直接报考汉语言授课的大学,而且这些学校数量多、质量高,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教育资源,有利于他们快速成长。另外,“民考汉”的学生可直接阅读汉语资料,使他们的知识面不断拓宽,眼界不断扩大,为他们迅速成才提供了一条捷径。

三、“双语”教学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双语教学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在巩固和提高母语教学质量的同时,以提高汉语教学质量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不断扩大“双语”教学的范围和规模,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使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中小学,其“双语”教学模式,由现阶段的以理科为主的部分课程用汉语授课,或除母语文之外的其它课程用汉语授课的模式,最终过渡到全部课程用汉语言授课,同时加授母语文的模式。使少数民族学生高中毕业达到“民汉兼通”的目标,为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我市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民汉教育同步发展的原则,加速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改革。(2)坚持“强化汉语,以提高数理化教学质量为重点,学好母语,有质量地开设外语”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好少数民族中小学母语教学与汉语和外语教学的关系。(3)坚持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学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从小抓起”,切实加强对学前和小学阶段“双语”教学的领导,为全面推进“双语”教学奠定基础。

五、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1、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推进“双语”教学工作是怎样安排的?

答:“双语”教学这项工作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于2004年3月正式做出的决定,并要求各地分期分批地进入“双语”教学模式。即:第一批,到2006年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奎屯市、昌吉市、库尔勒市、哈密市等教育发展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的少数民族中小学,首先要进入除了母语文外,其它学科均采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第二批,到2010年北疆和东疆的市、县以及南疆地、州所在地的城市中,少数民族中小学要实现“双语”教学的模式。第三批,到2012年,其它地方的少数民族中小学要实现“双语”教学模式。

2、当前自治区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状况如何?

答:第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把“双语”教学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加紧研究“双语”教学推进过程中一系列重大问题,并做出规划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设立巨额专项资金,在启动实施“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的同时,配套解决临时“双语”教师编制,并制定了以农村学前教育为重点的资金扶持方案。

第二,自治区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管理下,成立集教学、科研和管理于一体的“双语”教学中心,负责全区“双语”教师的培训、教材编写、教学质量评估和“双语”教学研究等工作,确保自治区有关“双语”教学规划、政策和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三,要坚持“从小抓起”,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幼儿时期是学习语言的最佳阶段,加强学前阶段“双语”教学,是全面推进“双语”教学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我区学前教育仍是基础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幼儿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不高,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农牧区学前教育严重滞后。为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对我区学前双语教学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本着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本着统筹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学协调发展的原则,尽快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发展规划,为统筹推进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夯实基础。

第四,要坚持“从教师抓起”,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目前,我区中小学“双语”教师存在“一缺二低”,即数量缺乏和汉语水平低、教学能力低的现象,严重制约了中小学“双语”教学的改革与发展。为此,国家和自治区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各级教育部门、培训院校也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大批经过培训的中小学“双语”教师成为“双语”教学的重要力量。但总体来看,我区“双语”教师不足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还远远不能满足中小学“双语”教学的需要。为此,自治区决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工作,重点解决学前、小学“双语”教师的培训问题,提高中小学“双语”教师的整体素质。

第五,加大投入,加强汉语言学校建设,启动实施自治区“50所民汉合校建设工程。”

第六,建立完善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保障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定期表彰和奖励,并在选拔和任用干部时,优先考虑为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3、目前,自治区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怎样?

答:全区各地推行“双语”教学工作的热情高涨,“民汉合校”步伐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学生进入汉语学校学习的人数不断增加,全区城镇汉语学校少数民族学生比例普遍已超过了20%,部分学校达到了50%以上。中小学“双语”教学办班层次从中学下移到了小学甚至发展到学前阶段,由城区延伸到了乡镇,“双语”教学班总数由过去的946个增加到4505个。在“双语”教学班就读学生由过去的35948人增加到145138人。呈现出多元发展、欣欣向荣的局面。同时,中央对自治区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仅基础教育方面,投入资金就达30多亿元,有利地支持了自治区少数民族教育的工作。2000年起,国家在内地12个发达城市举办了新疆高中班(内高班),2005年办班规模扩大到25个城市、35所学校,当年招生3075人。2004年秋季,自治区又在乌鲁木齐等8个城市举办区内初中班,2005年招生规模扩大到3000名,2006年要扩大到5000名。

4、“十一五”期间,我市对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是怎样安排的?

答:学前教育阶段:在巩固民汉合园、同教同餐、民汉幼儿混合编班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少数民族幼儿入园率偏低的现状,要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学前启蒙教育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招收少数民族幼儿入园,提高少数民族幼儿入园率。具体目标为:全市少数民族幼儿入园率到2006年底必须达到60%以上;2007年底达到75%以上;2008年底达到95%以上。对于生育两胎且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家庭,其子女年龄相隔在3岁以内者予以适当降低收费标准,鼓励其送子女接受学前正规启蒙教育。

加强对“两乡”学前教育的指导与管理,抓紧在“两乡”建立学前教育机构,为“两乡”培养招聘学前幼儿教师;或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教育对口支援的办法,争取对“两乡”学前“双语”教育的支持,保证“两乡”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两年以上的教育,并不断提高保育、教育的质量,使其受到良好的学前“双语”教育。与此同时,从2006年3月起,在各汉族小学开办为期半年以上的以汉语口语听力训练为重点内容的学前教育班 ,作为一种过渡的办法,用以缓解由于目前少数民族幼儿入园率偏低而造成的用汉语授课难的问题,选派或聘用具有教师资格的汉族教师或能胜任汉语授课的少数民族教师授课,基本解决少数民族幼儿汉语听说及交流的问题,为小学阶段实施“双语”教学打下良好的基础。

小学阶段:2006年秋季开学始,全市少数民族小学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全部实行除母语文外,其它学科教师均采用汉语授课的教学模式。其他年级在不断提高汉语课教学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除母语文外其它学科全部采用汉语授课的教学模式。在家长自愿选择的基础上,鼓励少数民族家长送子女到汉语言学校就读,实行民汉学生混合编班,并不断提高其就读的比例。也可以就近送子女到民族班就读,但也必须实行除母语文外,其它学科均采用汉语授课的教学模式。也可以积极试行“双语”教学的“1+5”模式,在小学一年级以汉语听、说、识词训练为主,强化汉语学习,二年级开始进入全部课程用汉语授课,同时加授母语的教学模式,加速推进“双语”教学的步伐。

中学阶段:要在强化汉语教学的基础上,坚持从理科教学抓起,并逐步把“双语”教学辐射到其它学科。从2006年秋季开学始,全市所有民语言中学都必须从初一年级起开设理科“双语”教学班,由一门学科逐步过渡到所有理科学科;由理科“双语”教学逐步辐射到各个学科。与此同时,鼓励和提倡少数民族学生进入汉族中学就读,实行民汉学生混合编班,不断扩大少数民族学生在汉语言学校就读的比例。总之,到2008年,全市少数民族中小学理科学科进入用汉语授课的教学模式;到2010年,全市少数民族中小学全部进入除母语文外,其它学科均采用汉语授课的教学模式,并实现平稳过渡。

5、我市是怎样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

答:一是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双语”教学工作纳入到《克拉玛依市“十一五”及2020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之中,把推进“双语”教学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作为在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二是市、区两级教育局成立了“双语”教学工作办公室,由主管领导主抓,明确职责,负责全市“双语”教师的培训、教材、教学质量评估和“双语”教学研究等工作,确保有关“双语”教学的政策、规划和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是加大对“双语”教学工作的宣传力度。多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市“双语”教学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幼儿教育阶段实现了民汉合园、混合编班、同教同餐的模式。但是,从目前推进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社会上对这项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清,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这就增加了进一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难度。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双语”教学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推进“双语”教学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奠定全面推进“双语”教学的社会基础,以便更好地推进我市“双语”教学工作。

四是强化教师的培训。(1)少数民族中小学校加强在校教师汉语强化培训,每周抽出2-3个学时,利用双休日部分时间组织汉语培训,由本校汉语教师或外聘教师授课,为教师2008年底全市少数民族中小学教师HSK达到8级以上(汉语教师达到10级以上),实现基本能用汉语备课,为进行汉语教学创造条件,打下基础。(2)在确保抽调教师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汉语强化培训和专业提高培训。对现有在岗40周岁以下的635名少数民族中小学教师全部进行为期1-2年的汉语强化培训和专业知能培训,分四批完成,每批160人。每年3月或9月派出,为期1-2年。(3)培训目标:通过汉语听、说、读、写、译等汉语知识的强化培训,使其汉语水平即HSK等级务必达到8级以上,真正达到能用汉语备课,并能用汉语进行交流的水平,为参加专业培训奠定汉语基础。专业培训必须达到能胜任用汉语教学的要求。(4)培训以学段、学科分班组织教学,增加专业汉语和汉文教材教法教学。强化教学实践活动,达到结业返校后即可从事教学工作。(5)培训分两级进行。对HSK达到6级以上的教师选送高校进行专业知能培训,培训时间两年,培训以提高专业素质教学能力为目的。加强实践教学,真正达到胜任用汉语教学的目的。对5级以下(含5级)教师首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汉语强化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知能培训,以达到胜任用汉语教学的目标。(6)对已参加过汉语强化培训HSK尚未达到6级的教师,可进行二次培训,力促其达标。

五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少数民族幼儿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提高入园率。据统计,2002—2005年我市少数民族3—6岁幼儿的入园率分别为34.6%、36%、36%、36%。由此可见,我市少数民族幼儿入园率不高,距我市提出的到2006年底少数民族幼儿入园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相差很远。造成入园率不高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上有差距。二是多子女家庭,无固定收入或低收入家庭,经济负担重,难于承受目前幼儿园收费的标准。所以,相当一部分家庭把幼儿送到条件简陋、收费低的家庭幼儿园或在家里由老人看着。为改变这种现状,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适当降低收费标准的办法,鼓励少数民族幼儿进入公办幼儿园,提高入园率。适当增加幼儿教师的数量,以满足少数民族幼儿学习的需求。在汉族小学开办少数民族幼儿学前班,主要学习内容以汉语听、说训练为主。

6、目前,我市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怎样?

答:2004年9月28日,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了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动员大会,这标志着我市深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已全面启动。从实施“双语”教学到现在,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提高了全社会对实施“双语”教学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实施双语教学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少数民族学生在汉语言学校就读的比例小学一年级为36%,初一为47.7%;全市小学合计占33.22%,中学合计占24.9%,并呈逐年增长趋势。民汉合校的民汉领导合署办公、民汉同学科同年级教师统一编组、民汉教师交叉任课、民汉学生混合编班和少数民族学校办“双语”教学班等在稳步实行。市委、市人民政府从93年起先后向南京和北京选送九批少数民族高中理科“双语”教学班(内高班),产生了广泛而又良好的社会影响。我市按照自治区的部署还承担了办疆内初中班的任务,2004年秋季已在十中成功办班,计划在2006年秋季还要扩大规模,在三中办班。

为提高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水平,我市制定了少数民族教师全员培训规划,计划从2005年—2007年完成一轮培训。市政府为此专门拿出了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教师培训的问题。为有效解决因教师培训造成学校师资紧缺的问题,市政府还采取了设立临时编制招借聘教师,对口汉语言学校派教师支援等措施,确保了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目前,培训工作已全面展开。2005年2月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在对71名教师进行3个月的汉语强化培训的基础上,已将这71名教师送往北京进行专业强化培训。2005年5月,在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开办了汉语强化培训班,39名教师已结束为期半年的脱产培训并参加了HSK等级考试。2005年9月,我市又选派了88名少数民族中小学汉语及数学教师到西北师范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专业培训,为全面实施“双语”教学做好师资准备。

六、其他有关问题

1、怎样解决“双语”教学工作的配套政策急需完善的问题?

答:自治区和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将认真研究制定中小学“双语”教学的配套措施,既要考虑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协调,又要兼顾中心城市、县(镇)和乡村学校的均衡发展,要对“双语”班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评价体系、学段衔接、升学政策等相关问题,认真研究,仔细论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引导“双语”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

2、“双语”教师培训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应怎样解决?

答:一是坚持“培训一个、管用一个”的原则。开展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是加快“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必须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国家《支援汉语教师方案》和《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的顺利实施,既为“双语”教学工作提供了急需的师资,又为“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把“双语”教师培训的重点放在学前阶段和中小学40岁以下教师的培训上,本着“培训一个、管用一个”的原则,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二是坚持 “培训要集中、实习要统筹”的原则,自治区“双语”骨干教师的培训,主要依托乌鲁木齐及周边的高等院校组织。参训教师的教学实习,原则上要安排到汉语言环境较好的大中城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学校进行,有条件的也可以自行安排。各区都要建立起“双语”教师培训监督机制和信息反馈渠道,要及时掌握“双语”教师的培训、实习和使用情况,切实做到把受训“双语”教师的实习及使用情况纳入各区教育部门政绩考核之中。

3、怎样有效缓解“双语”师资缺乏的矛盾?

答:建立符合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双语”教师队伍是一个长期、艰巨、复杂的历史任务和系统工程。从少数民族教师队伍现状来看,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应当是多方面的,绝不能仅仅依靠一种形式。既要加紧培训在职少数民族教师,使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具备使用汉语授课的能力;又要提高高等院校少数民族教育质量,从源头上解决“双语”师资问题;要采取选派具有“双语”能力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或母语为汉语的大中专毕业生,选派支教教师等方式解决“双语”教师缺乏问题;还要积极推行师范类为主的高校高年级学生赴基层学校实习助教制度,充实“双语”教师队伍。只有多管齐下,互为补充,才能有效缓解“双语”师资匮乏的矛盾,突破“双语”教学的瓶颈问题。

4、我市中小学教师应该如何适应“双语”教学的需要?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市整个民族中小学的教师三年要轮训一遍,当然这是2004年制定的目标,现在看来,有些教师需要两年的培训,因为除了强化汉语培训外,还需要专业知能培训,这样一年不够,就需要两年的时间。有的教师本来专业课讲得非常好,只是汉语需要强化,这样的教师只需培训一年。所以,提出了对教师有一年或两年不同期限的培训。市政府为了三年把教师培训一遍,拿出专项资金1000万元,各区也拨款,加大对“双语”教学工作的投入。除此以外,还规定参加派外培训的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学费完全由政府承担,还享有生活补助,一个教师一年的培训就要花几万元。为搞好教师培训,市政府积极创造优越的条件,我们每位教师应珍惜这个机会,自强不息,要有危机感,积极参加培训。我市整个少数民族中小学教师有900多人,这批教师队伍总的情况是好的,大多数能够胜任教学工作,但还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基础差,平时教学水平不太行,这些教师如果不积极参加培训,不加强学习,错过了机会,将来怎么办?应该问问自己。培训的教师光靠派出去培训不行,回来后还要到汉语言学校实习,只有经过实地培训和锻炼,才能真正适应“双语”教学的需要。

5、我市是怎样确保“双语”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

答: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克拉玛依出发,切实把“双语”教学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结合本区、本校实际制定“双语”教学推进规划,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双语”教学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双语”教学工作的组织落实,制定目标规划,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汉语教学和“双语”教学工作,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双语”教学的质量。建立民汉学校领导和教师对口交流制度,为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到汉语言学校实习创造条件。

市教育督导室要建立对实施“双语”教学工作的专项督导机制。从2006年起,每年定期对各区及中小学推进“双语”教学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并予以通报,确保“双语”教学各项措施及工作目标的落实。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200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