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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学习实践活动有关材料的再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要求,为全面准确了解我市学校系统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现将学习实践活动有关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信息报送工作

1、报送工作周报。每周五上午11点前报送本周工作周报,全面反映一周工作情况。

2、报送半月报。请于每月10日和22日,以半月报形式报送各区学校开展活动、领导干部联系点及指导组工作等有关情况,对开展活动的特点和亮点进行概括,对半月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3、关于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包括工作动态、工作亮点和工作建议,各单位特别是要进一步挖掘提炼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典型经验、突出特色、创新做法、工作成效等亮点信息。并根据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导组的需求动态及时组织信息的编报。

二、第一阶段需要报送的材料

1、各区、各参学单位制定的《学习实践活动方案》和建立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各区、各单位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阶段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工作特点、活动的实践特色、好思路好做法、取得的初步成效与不足等等。

3各单位第一阶段形成的调研报告或调研材料。

三、第二阶段需要报送的材料

1各单位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工作特点、典型做法、分析检查报告的形成过程、取得的初步成效、存在的不足及对策等。

2、各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或分析检查材料)

3、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情况汇总表

四、其它需要报送的材料

1、各参学单位选树的先进典型(典型人物或集体)事迹的总结材料。

2、按照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参学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撰写征文(至少一篇)的材料,于1220日前上报指导小组。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陆续编辑刊登。

     1026,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导组下发了《关于报送学习实践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截至目前,有部分单位仍没按照要求报送。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有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继续加强各类信息材料的编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材料编报质量,这项工作必须抓得紧而又紧。

上报时间:2009年12月16

 

                                                                 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导小组

                                                                         2009年1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