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区、市教育局参学单位要注意选树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学校科学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典型集体、典型个人。对先进典型的事迹进行总结,尽快形成书面典型材料,并及时上报指导小组联络员。真正做好用典型引路工作,充分发挥榜样先进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各参学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继续加强信息简报、周报和半月报等材料的编报工作。特别是要进一步挖掘提炼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典型经验、突出特色、创新做法、工作成效等亮点信息。这项工作必须抓得紧而又紧,切实保证信息编报质量。
三、各单位要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或分析检查材料,确保报告质量,避免写成工作报告。党组织负责人要全程主持撰写工作,初稿形成后要召开党组织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同时上报指导小组审阅。认真组织群众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反复进行修改完善。最后要向全体教职工作分析检查报告的说明(分析检查报告群众评议表格随后由指导小组统一下发)。
四、按照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参学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要撰写一篇征文,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指导小组。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陆续编辑刊登。
五、各区块联络员要及时将指导小组编发的各类简报、学习资料、工作提示等材料下发至各参学单位,便于各单位掌握情况,加强学习。各区联络员同志要进一步做好参学单位的各种资料的汇总统计工作。发挥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职能作用。
六、加强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新闻、网络、报纸、简报专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或以通讯体裁形式向报社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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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