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要在克拉玛依报名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考生资格审核的人员请注意:
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户籍在克拉玛依三年以上(2009年5月30日前落户),但高中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学籍在克拉玛依各中学不满两年的应往届学生和中专应往届学生(以下简称单报考生),请在10月10日起按要求自行组织相关材料,以便招生部门审核报考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预计12月中下旬。
审核材料如下:
一、 全部单报考生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附件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其他类考生报名审查登记表》;
2、附件8、《克拉玛依市户籍普通高考考生家庭基本情况调查登记表》
3、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4、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按要求)
二、 民考汉、汉考民单报考生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附件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民考汉、汉考民”考生情况登记表》
三、 应届单报生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高中学籍在疆内的学生需提供学籍所在县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见样本A)
2、高中学籍在疆外的学生需提供学籍所在省(直辖市)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管理部门的成绩证明(须盖公章)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成绩认可证明原件(须盖公章)。(见样本B)
3、中专学籍考生需提供中专应届毕业证明原件(须盖公章)。(见样本C)
四、 往届生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高中或中专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2、2011年参加高考的准考证原件;
3、如果考生被院校录取而未报到的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如果已录取并报到后又要退学的,需提供院校退学证明原件。
五、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其他
1、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户籍的单报考生需到市招生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核。联系电话:0990-6886976 莫老师
2、独山子区户籍的单报考生需到独山子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资格审核。联系电话:0992-3656342 夏老师
3、所需表格请到克拉玛依市招生办公室或独山子区招生办公室领取。
克拉玛依市招生办公室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