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教发〔2009〕157号
关于评选克拉玛依市教育专业特级教师和
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造就一支专业突出、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富有创新能力的教育人才队伍,根据《克拉玛依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办法》(新克油党组[2009]7号)的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规定,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从一线教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和专职教学研究人员中评选。学前教育暂不评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只评选骨干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与时俱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熟悉现代教育理念,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辅助教学,能熟练运用教育网络资源,并在网络环境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优质资源的建设,能起到较强的引领作用;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教育界有较高声望。
2、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教育专业高级职称,骨干教师应具有教育专业中级职称(小学、幼儿教师应具有小学、幼儿专业高级职称)。
3、团结同事,善于协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帮助同学科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并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有较大贡献。
(二)特级教师选拔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中四项及以上者(其中第1项必须具备,第2、3、4、5项中至少具备两项)。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业务精通,治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所任教学科的学生成绩在全市各类统考中名列前茅或发展性成绩评价特别突出;或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
(2)担任(地、州)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课题取得重要成果,推广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在省部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4)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在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中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成绩;
(5)公开出版过专业论著者,或者在教育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排名在前2位者;
(6)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过专题讲座或专题报告,并收到良好反映;
(7)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专业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8)能充分利用教育网络资源开展教学研究和专业引领。在网络环境下进行有效教研,建设课堂同步优质教育资源;能利用网络平台在教学、管理、科研、学习等方面进行即时、深度、多层次的互动交流,共享教育教学成果,并产生较强的专业引领作用。
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必须是近六年以来获得的。
(三)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中四项及以上者(其中第1项必须具备,第2、3、4、5项中至少具备两项)。
(1)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素养,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所任教学科的学生成绩在全市各类统考中名列前茅或发展性成绩评价特别突出;或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
(2)担任(县、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人,课题取得重要成果,推广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在省部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成绩;
(4)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在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中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5)公开出版过专业论著者,或者公开发表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排名在前2位者;
(6)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在学校或校际间开展的教育教学交流中,做过专题报告或专题发言,并获得良好评价;
(7)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专业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8)能充分利用教育网络资源开展教学研究和专业引领。在网络环境下进行有效教研,建设课堂同步优质教育资源;能利用网络平台在教学、管理、科研、学习等方面进行即时、深度、多层次的互动交流,共享教育教学成果,并产生一定的专业引领作用。
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必须是近六年以来获得的。
(四)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中三项及以上者(其中第1项必须具备)。
(1)具有一定的教学理论素养,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所任教学科的学生成绩在全市各类统考中名列前茅或发展性成绩评价特别突出;或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
(2)担任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研究人员,课题取得重要成果,推广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4)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在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中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成绩;
(5)公开出版过专业论著者,或者公开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排名在前2位者;
(6)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富有成效,在年级组、教研组或备课组中,多次进行专题发言,受到教师赞誉;
(7)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专业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8)能充分利用教育网络资源开展教学研究和专业引领。在网络环境下进行有效教研,建设课堂同步优质教育资源;能利用网络平台在教学、管理、科研、学习等方面进行即时、深度、多层次的互动交流,共享教育教学成果,并产生一定的专业引领作用。
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必须是近六年以来获得的。
三、评选程序
(一)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
1 、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和各区中小学只推荐学科带头人,由市教育局和各区从中推荐符合特级教师条件人选名单,各区报送推荐人选名单时要排序。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推荐,要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有效候选人。对有效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在确认无重大争议前提下,推荐单位将公示情况报市教育局,公示情况将连同参评材料一并提交专家评议组。
2、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采取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议组评议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办法。
3、专家评议组评议实行差额推荐。参评人员进行述职答辩,专家评议组依据《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量化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议、量化评价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产生学科带头人候选人,然后根据市教育局和各区推荐符合特级教师条件人选名单,依据《教育专业特级教师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评议,从学科带头人候选人中产生特级教师候选人。评议结果产生后以书面形式报评审委员会。
4 、评审委员会评审采取对评议组通过人员进行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通过人员上报市委审定。
5、由市教育局将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为期7天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对于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将取消资格。公示结束后,行文公布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单。
6、参加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落选的人员可参加骨干教师的评选。
(二)骨干教师的评选
骨干教师的评选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各区依据《克拉玛依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组织推荐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市人事局审批。
四、评选工作要求
通过开展市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选拔工作,对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此通知要求,正确掌握推荐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严格推荐评选程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核,切实把那些师德高尚、有名望、有真才实学的教师评选出来,确保评选工作按照“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顺利进行。
五、申报材料
1、中小学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
2、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推荐表25份。
3、有关职称、学历学位证书、论文、荣誉、获奖情况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
4、推荐单位评选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程序、基层上报人数、评审情况等),并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花名册1份。
5、单位开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6、单位开具的公示证明。
7、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各区、各校上报的各种材料,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申报表、推荐表用WORD文档打印。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花名册用EXCEL文档打印,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分别上报,并同时报电子文档。评审推荐表和花名册用A3纸(规格420mm×297mm)打印,其他材料一律用A4纸(规格297mm×210mm)打印,复印资料用A4纸。
上报材料目录须填写清楚后贴在个人材料袋正面,各种证书、论文复印件及上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11月20日—12月4日受理直属学校、各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申报材料,过期不报的,视同放弃。
六、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教育局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杨书义
副组长:彭建伟
成员:赵国文、阿斯亚、张宝源、朱素玲、王玲、曾晓辉、焦风辉、赵晖
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
办公室主任:王军
成员:马强民、王锐、付学宏、李锦强、杨晓惠、张增勇、郝兴国、唐立美、官晓霞、魏晓铁、张强
联系人:张增勇、郝兴国
联系电话:6882840 传真:6234900
附件:
1、《克拉玛依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管理办法》(新克油党组[2009]7号)
2、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申报表
3、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推荐表
4、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花名册
5、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上报材料目录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