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教党发〔2011〕6号
市教育局纪委2011年工作安排
准东教育中心党委、各直属党总支(支部):
2011年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2011年度自治区教育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和市、油田纪委九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中心任务,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落实从严治党,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打造克拉玛依一流的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推动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学校是党的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具有极其特殊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以《关于对共产党员、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尤其是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要做到政治上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对学校的渗透,确保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要始终坚持把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放在第一位,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高度关注学校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的执行情况,严把教学各环节的政治关。严禁党员和教职工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党的方针政策相背离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坚决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要给予严肃处理。
2、围绕推进实施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这条主线,加强对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中心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大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落实和检查,提高执行力。开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六严规定》等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督察,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要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力度,不断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教育教学工作
1、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深入开展“忠诚事业、承担责任、艰苦奋斗、清廉奉献”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业)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持把实现个人理想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关注并积极解决涉及教育系统的民生问题,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心全意为实现克拉玛依教育事业跨越性发展做出贡献。要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各党总支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徐卫喜书记在市油田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增强领导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
2、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增强民主意识,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民主务实的工作作风;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行为;要增强自律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廉洁奉公,为民、清廉。要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在教育局机关全面开展效能建设。要以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严肃行政纪律。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认真落实《关于建设学习型克拉玛依的意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要坚持服务基层、服务师生、服务群众,进一步加强教育局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按照“六个不让、四个热情”的要求,开展岗位高效优质服务承诺活动,切实解决懒散慵拖现象及推诿扯皮、效率不高等问题,努力创建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教育局机关。要畅通监督渠道,发挥教育网 “领导信箱”和“投诉信箱”的作用,注重对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加强行政监察,实施过错追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教育形象的案件,切实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工作落在实处。
三、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加强和规范反腐倡廉学习,使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各学校中心组每年专题反腐倡廉学习不得少于四次,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要讲授两次以上廉洁课。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把集中教育与自我教育结合起来,传统教育手段与现代化教育手段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努力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震撼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制,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后,要对廉洁从业承诺及时更新。今年,教育局纪委将对各学校的党纪党规学习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适时组织党纪知识测试。
2、要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第十三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各党总支要抓好活动的组织领导,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把党风廉政教育月与改进工作作风、解决教学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迎接建党九十周年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意识,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3、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全面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各党总支要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认真学习,使其成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收管理和服务对象单位或个人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违法财经纪律和内控规定;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要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和程序,凡涉及到干部推荐、评优评先、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都要经党委(党总支)集体研究,科学民主决策。凡涉及到学校设施设备自行采购、校园装饰维修等事项,从方案的制定到具体实施,都要经学校采购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在领导小组监督下开展。学校的各类零星采购,都要严格按照三人以上的原则进行。
4、按照《市教育局廉洁文化建设五年规划》,进一步推动工作的落实。各党总支要制定具体的廉洁文化进校园年度工作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努力营造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氛围。要整合资源,将廉洁文化与学校的德育工作、普法教育、政治课教学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到中学生党课等第二课堂中,积极进行廉洁文化进课堂的实践,保证每学期在初中以上年级的政治课中有2-4课时,鼓励政治课教师和其他学科教师研究宣传廉政思想和廉洁文化。市教育局党委将对各单位廉洁文化建设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适时开展一些全局性的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覆盖广泛、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从体制和机制上防止腐败
要以《市教育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为主线,进一步健全有关制度,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
1、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0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重新修订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规定为契机,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将责任制落到实处。一是要抓好学习宣传,强化责任意识。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的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都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和考核,全面履行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学校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二是要将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确定责任人,形成严密有效的责任体系。三是抓好责任追究,保障责任制执行到位。
2、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要抓好对分解任务的落实。学校和有关科室要按照分解意见,提出年度实施方案,认真完成牵头及配合的工作。要完善考核。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把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并与校长任期目标考核紧密结合,努力形成惩防体系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
3、实行监督关口前移,推进治本抓源工作。继续加大对热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对群众关注的职称评审、教师选聘、人事任用、竞争上岗、升学考试、招生录取、工程招标、教育收费等热点工作,纪委要继续主动参与全过程的监督,变事后结果监督为事前和过程监督,切实维护各项热点工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市教育局权力运作部门要主动自觉接受纪委的监督和参与,坚决杜绝违规做法。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逐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探索关键岗位人员规范用权的长效机制。
4、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围绕规范决策行为、规范行政行为、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干部人事和加强财务、基建、物资采购的监管等方面,加强对已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着力解决“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突出问题,形成靠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同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大党外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继续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坚持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廉、考核制度,开展好群众评议领导干部活动。不断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5、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牢牢把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个关键,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要加强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检查,维护教育公平。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严重歧视或体罚学生的,对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谋取自身利益而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五、坚持依法规范办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1、继续推进依法从教、依法治教和校务公开,严格规范管理。坚持依法收费、规范收费、公开收费,做到学校收费和经费使用规范、公开、透明,并让教职工、家长和社会参与监督。坚持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教育收费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目标责任制。
2、继续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果。一是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努力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维护教育公平。二是严格规范公办高中招收计划外学生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三限政策。三是坚决治理中小学违规收费,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坚决纠正通过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谋取利益问题,严禁“一边免费,一边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节假日补课收费等违规行为。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治理。学生在保险和教辅资料的征订要采取自愿的原则,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征订或交纳,坚决制止学校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的不规范行为。四是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的创建活动,各学校要在治理乱收费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建立起规范收费的工作体系。五是严格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禁违规行为,杜绝一切浪费行为。要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会同财务部门,继续抓好“小金库”的专项治理。
3、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做到公开、透明。在高校招生工作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继续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和违规招生。同时,对初、高中招生工作继续加强规范管理,及时公布有关政策、信息,全方位体现“阳光工程”。要加大校务、政务公开力度,在选人用人、招生、收费、职称评定、工程招投标、教师选聘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重视行风热线、网络对教育的反映及投诉,进一步发挥教育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让党委、政府放心的教育。
4、加大违规收费的查处力度。坚持联席会制度,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形式,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专项检查。对群众反映的收费中的问题,要做到及时进行调查,坚决予以纠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当事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的责任,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5、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有效地开展好“师德建设月”活动,组织对新聘教师师德和廉洁从教专题教育,加大查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力度,坚决杜绝乱收费、体罚、变相体罚、违法教育法规等各种不良现象,对严重违规、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六、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1、进一步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全面落实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形成大信访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注意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对线索比较清楚的一律进行初核,提高立案率,及时查办上级批转的案件。对瞒案不报以及跑风泄密和干扰办案等违反办案纪律和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2、保持惩治腐败工作的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以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结合教育系统实际,重点查处以下违纪违法案件: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尤其是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学校基建工程、学生用品购销、教材图书采购等工作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案件;违反财经政策法规,私设“小金库”的案件;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侵占国家财产的案件;在行政许可、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徇私舞弊、为亲友和他人非法牟利、损害教职工利益的案件;严重违反有关教育教学的规章制度,违章操作,给学校教育教学造成严重危害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的案件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造成社会影响的,根据管理权限对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要作出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要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惩处违纪行为与保护干部、维护形象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举报人与查处诬告者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教育,突出预防,完善制度,做实监督,关心和保护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防止酿成大错。
3、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做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督查,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按照中纪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有计划地对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和纪检知识培训,进一步发挥纪检委员在教学一线和党总支(支部)中的作用。
中共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1年3月15日
主题词:纪委 年度 安排
抄送:市油田纪委,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存档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2011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