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教育督导研究会2006—200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新政教督办函[2006]07号
教育督导研究会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督导研究工作,我会组织制定了《新疆教育督导研究会2006—2007年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专业组按照计划要求,认真开展好相关工作。
联 系 人:海依沙
联系电话:0991—2893070
附:《新疆教育督导研究会2006—2007年工作计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新疆教育督导研究会
二○○六年八月十日
新疆教育督导研究会2006—2007年工作计划
新疆教育督导研究会
(2006年8月10日)
教育督导研究会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为教育督导实践服务,为教育宏观决策服务,为基层督导实践服务的理念,通过督导理论研究、督导课题研究、督导实践探索等途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研究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内容、方法、形式等,为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督导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督导研究会章程,结合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现将2006—2007年教育督导研究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各专业组要根据教育发展形势和各自的研究领域,按照“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有所突破”的原则,编制中等及其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办法。
1、中小学专业组重点研究并制定学前教育(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普通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方案、民办中小学督导评估方案。
2、成人教育专业组重点开展对农村扫盲教育、农牧民科技培训、农村成人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等方面的研究并制定督导评估方案。
3、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组重点研究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职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
4、教育经费专业组要开展对教育投入水平监控体系、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改革保障机制督导评估办法的研究。
5、办学条件专业组要开展对办学条件水平监控体系的研究并制定相应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6、督政专业组应根据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及有关的文件精神,尽快修订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及说明,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完善督政的各项准备工作。
7、要开展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教育督学职务制度等方面的研究。
各专业组要根据上述计划,拟定本组的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
(二)培训组要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抓好督导人员培训,根据教育督导团安排部署,建立自治区督学培训基地,积极做好督导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督导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2006年下半年分别在华东师大和新疆教育学院组织两期督学培训班。
(三)办好《新疆教育督导》(研究会会刊),进一步加强会刊的出版发行工作,努力提高办刊水平,为各地提供教育督导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平台,及时传达和登载国家、自治区及各地(州、市)有关督导工作的政策、信息、经验、研究成果等。
(四)建立并逐步完善教育督导专家库,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研究会的参谋、助手作用,并在适当的时间结合“督政”、“两基”攻坚县等工作对第四届专兼职督学进行业务培训。
二、几项具体活动
(一)拟于2006年11月召开秘书长和各专业组组长会议,交流各专业组开展教育督导研究的工作情况,研究安排近两年工作。
(二)各地(州、市)、各县(市、区)要按照《新疆教育督导研究会章程》的要求,按时缴纳会费。
三、对开展全年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各专业组要积极落实工作计划,认真组织,积极工作,分工负责,开展好课题的研究工作。各专业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业组会议。
(二)建立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教育督导工作。
(三)教育督导研究会的各位理事要发扬奉献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力求干出成果,努力当好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的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