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克拉玛依市教育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决定
关于调整克拉玛依市教育局精神文明建设
领导小组的决定
准东教育中心党委、直属各党支部: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明委和市、区文明办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要求,经研究,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决定调整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杨书义(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彭建伟(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赵国文(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阿斯亚•吾马尔(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张宝源(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素玲(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郭元军(市教育局党政办主任)
杨国显(市教育局党政办副主任)
马强民(市教育局纪委副书记)
李林德(市教育局保卫科科长)
王 军(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热合曼江(市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宋萍萍(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邓志军(市教育局成教科科长)
李锦强(市教育局普教科副科长)
徐 坤(市教育局团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赵国文(兼)
副主任:郭元军
成员:杨国显、王玉梅、宣萍、张勤、汪玲、杨晓惠、高峰、余玲、阿里木江、马文龙
办公室电话:6223184、6884761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市教育局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及区级、市级、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代章)
二○○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