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2008年普通高中录取标准
2008年中考及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普通高中录取标准公布如下:
一、汉语言普通高中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标准的划定
1、计划内招生最低等级位置值的划定。
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成绩位置值划为365(回族考生为375)。
2、计划外招生最低等级位置值的划定。
普通高中计划外录取成绩等级位置值为405(回族考生为415)。
3、民考汉考生录取成绩等级位置值为430。
4、学科成绩含D的不予录取。
二、民语言普通高中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标准的划定
民语言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位置值定为440,学科成绩含D的不予录取。
三、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的体检、建档工作。
民考民维族考生体检分数线567分,确定7名考生参加体检,
实验班考生体检分数线511分,确定5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维族体检分数线610.5分,确定4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哈族体检分数线620分,确定4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蒙古族体检分数线570.5分,确定2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俄罗斯族体检分数线584分,确定1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满族体检分数线494.5分,确定1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回族体检分数线574分,确定1名考生参加体检。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普教科
200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