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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玛依市2008年普通高中录取标准 

克拉玛依市2008年普通高中录取标准

2008年中考及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普通高中录取标准公布如下:

一、汉语言普通高中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标准的划定

1、计划内招生最低等级位置值的划定。

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成绩位置值划为365(回族考生为375)。

2、计划外招生最低等级位置值的划定。

普通高中计划外录取成绩等级位置值为405(回族考生为415)。

3、民考汉考生录取成绩等级位置值为430

     4、学科成绩含D的不予录取。

二、民语言普通高中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标准的划定

民语言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位置值定为440学科成绩含D的不予录取

三、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的体检、建档工作。

民考民维族考生体检分数线567分,确定7名考生参加体检,

实验班考生体检分数线511分,确定5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维族体检分数线610.5分,确定4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哈族体检分数线620分,确定4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蒙古族体检分数线570.5分,确定2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俄罗斯族体检分数线584分,确定1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满族体检分数线494.5分,确定1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回族体检分数线574分,确定1名考生参加体检。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普教科

200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