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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玛依市2010年普通高中录取标准 
 

(一)汉语言普通高中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标准的划定

1.计划内招生最低等级位置值的划定:

普通高中计划内录取成绩位置值划为370(回族考生为380)。

2.计划外招生最低等级位置值的划定:

普通高中计划外录取成绩等级位置值为405(回族考生为415)。

3.民考汉考生录取成绩等级位置值为430,不设计划外录取线。

4.学科成绩含D且位置值不超过370的按计划外录取,学科成绩含D且位置值超过370的不予录取。

5.综合素质评定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D的不予录取。

6.计划外段不录取户口不在本地的借读毕业生。

(二)民语言普通高中录取最低等级位置值标准的划定

1.民语言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位置值定为445,不分计划内计划外。

2.学科成绩含D的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评定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D的不予录取。

(三)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考生的体检、建档工作。

民考民维族考生体检分数线528.5分,确定4名考生参加体检;

维汉双语班考生体检分数线539分,确定8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维族体检分数线643分,确定6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哈族体检分数线602分,确定4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回族体检分数线687分,确定1名考生参加体检;

民考汉蒙族体检分数线646.5分,确定2名考生参加体检;

汉考汉汉族体检分数线670.5分,确定6名考生参加体检;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2010716